一、进入大学科技园生产经营的企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科技型孵化企业,可享受国家、省、市政府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科技型孵化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
二、由留学人员创办进入大学科技园生产经营的企业可享受《陕西省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三、在大学科技园内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符合渭南经开区建设规费减免优惠办法规定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可享受建设规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五、入园企业可利用渭南师范学院的图书馆、实验室、研究中心、网络中心等有关资源。
六、学校鼓励教职工兼职或停薪留职进入大学科技园研发基地创业,有关的待遇具体和企业进行协商,学校鼓励创业或和企业合作进行研发的教师在研发工作之余进入学校的教学工作,课时费按在校教师对待,达到相关教师工作量的工资和职务津贴照发,研发的项目由学校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处协助申报,项目争取的费用具体分配方式由合作企业、大学科技园和本人具体协商。以职务技术成果在大学科技园创办企业或以技术入股形式合作办企业的,课题组相关人员可占技术股的一定比例份额。
七、学校在校学生允许保留学籍进入大学科技园研发基地创业,学校可给予保留学籍,保留学籍期间可申请选修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准予毕业。
八、入园企业使用学校资源,允许将使用费折价入股。
九、大学科技园为入园企业提供的各种服务(如物业管理、房租、财税代理等)可以将服务费折价入股,具体办法由大学科技园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