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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5-10-21来源: 作者:关注:

(渭政发〔2015〕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现就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1.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和源泉。当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传统行业的经济增长受到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强,迫切需要实现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有着现实性意义。

2.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支持创新活动的有效手段。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将给予每个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人一个自由的空间,对于激发大众创造活力,培育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经济发展创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3.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形成更加和谐的社会的基础。通过鼓励创新创业,给一切有才能、肯拼搏、愿奋斗的人搭建公平的竞争平台和上升通道,给他们人生出彩的机会,将在全社会发挥巨大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指导思想

4.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为目标,以构建众创空间为载体,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把渭南建设成为全国知名、全省领先的创新创业高地,培育一大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推动创新创业主体由小众向大众转变,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三、工作目标

5.到2020年,形成100家多元化、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各类市场主体达到28万户;聚集高层次人才500人,培育“百名科技人才”、“百名企业人才”和“百名创新创业新星”;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00家,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10亿元,专利申请量达到2500件。

四、重点任务

(一)夯实创新创业载体

6.大力发展新型众创空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创业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盘活各类园区、城区闲置厂房、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重点发展“互联网+”、电子商务、智能制造、3D打印、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技术,突出差异化、特色化、个性化,打造最优“创客栖息地”和“创客集聚区”。发挥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引领作用,建设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创新创业园(基地)、创新创业街、创新创业社区等创客空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7.提升创新创业孵化器服务能力。大力支持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建立创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优惠、便捷的创业实训、创业指导、中试开发、技术转移、成果孵化等专业服务。推进创新创业联盟、创新创业沙龙等组织建设,加强创新创业主体的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    8.打造大学创新创业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新建、升级大学科技园,发展一批智能化创客空间,持续培养以教师和学生群体为主的创客群体,吸纳、帮助渭南籍大学生回乡创业,为创新创业活动和科技成果孵化聚集人才,提供空间和服务。(渭南师院、陕西铁院、渭南职院、市农科所)

(二)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9.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吸引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海外人才等来渭创办、领办或合办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市外院士、专家与我市企业合作开发、转让科技成果,或在企业担任兼职技术顾问。(市委人才办)

10.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破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人才流动、成果处置、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束缚,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共同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渭南师院、陕西铁院、渭南职院)

11.帮助大学生创新创业。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创新创业园建设,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制,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大学生到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创新创业。(渭南师院、陕西铁院、渭南职院)

12.扶持能人创新创业。鼓励渭南籍有资金、有技术、有项目的能人回乡创办各类经济实体。支持市内有愿望、有能力的创业者自主创业。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有机农业;支持科技人员、大学生到农村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

(三)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13.设立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设立渭南市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成立渭南天使基金,大力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运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产投集团)

14.完善银科对接服务。搭建银科对接平台,推进银行业机构科技支行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科技小额贷款试点。探索大型设备首台(套)保险,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构建“创业投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银监局、市人行、市产投集团、市保协)

(四)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15.建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依托各类众创空间服务窗口,设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办公室,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服务。建立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教育培训、项目评审、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16.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设立创新创业服务专题网站,以短信、电子邮件、QQ群、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构建远程咨询、会诊系统,提供全方位对接服务。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库,开展项目推介活动。开办政策解答、信息咨询、专利申请、执照申报等栏目,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和各园区管委会)

17.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全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科技资源统筹服务能力,优化创新创业平台布局,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向全社会开放,为科技人员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科学数据、科研仪器等双向共享服务。(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18.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和维权援助体系,形成保护、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利用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推荐。建立征信系统,营造诚实、自律、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市科技局)

19.开展创新创业大赛。设立创新创业大赛专项资金,持续开展我市创新创业大赛。举办创新创业大讲堂、众创年会、科技沙龙、智慧兰亭等活动,激发大众创新创业热情。大赛获奖团队或企业将以后补助方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孵化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五)强化创新创业政策支持

20.加大对众创空间的支持力度。对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众创空间的单位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为入住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所在园区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

21.鼓励服务机构为创客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检验检测中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为创客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并按照运行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服务机构所在园区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

2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求,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窗口受理、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降低创新创业门槛。积极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逐步实现“一照一码”。(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

23.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带技术、带项目来渭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的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科研工作合同,给予个人15万元科研补助;引进全日制博士,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给予个人10万元科研补助。(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3年内保留原有身份、编制、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可兼职兼薪创业或服务企业。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不低于5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25.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对获得渭南创新创业大赛的优秀企业(团队)给予一定的创新创业补贴,并一对一匹配专家导师开展创业帮扶。(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金融机构、各创投机构)

26.大力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入驻科技孵化器等众创空间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好的项目,采取股权投入等方式给予一定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依法获得合法收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产投集团)

五、保障措施

27.建立创新创业工作组织机构。成立渭南市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创新创业工作。建立健全督办考核机制,将创新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

28.建立评估认定、政策兑现机制。成立评估委员会,负责创新创业主体和载体的认定、项目的第三方评估。发挥产投集团功能,与天使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相结合,在创新创业集聚区、特色园区兑现扶持政策。

29.加强统一协调。加强市级部门之间、市级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工作协调,研究完善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各部门、各县市区要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总结完善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相关政策。

30.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举办创新创业沙龙等活动,大力培育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加强各类媒体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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