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落实2022年度秦创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近期,省委、省政府密集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下发系列文件,围绕深度融入秦创原建设,加速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要求落地见效,现将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施“三项改革”试点经验推广
(一)做实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要搭建完善的组织架构,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统筹校财务、国资、科技、资产公司等部门,建立单列管理相关制度,完善免责制度和监管机制,优化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务办理程序,提高申报、评审、决策效率,让职务科技成果合法、合规、合理地转化运用。
(二)做实人才评价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坚持“四个面向”,突出创新能力、质量、贡献导向,按照分类评价原则,研究制定技术转移人才专门评价制度和职称评定办法,引导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组建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机构,设立技术转移专职岗位,将专职人员纳入工程序列参与职称评审。要积极推进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引育并举打造高水平的三级技术经理人队伍。
(三)做实横向节余经费出资入股改革。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探索横向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加快盘活经费资源。要研究制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办法,建立利益共享模式和投资退出机制,探索形成有进有出、闭环操作、滚动发展的模式。
(四)承担试点任务数量要求。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和“双高”建设高职院校要提高站位、勇于担当,积极推动全部3项改革任务,其他高校至少承担1项改革任务。
二、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
试点高校要围绕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按照科研人员意愿采取先赋权后转化或先转化后奖励等方式,激励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要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坚持放管结合,通过年度报告制度、技术合同认定、科技成果登记等方式,及时掌握赋权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同时,加强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安全可控。
三、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
各高校要做好科研项目的梳理挖掘,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和披露制度,认真做好第二届高校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以及后续转化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成果路演推介、校企对接等活动,推动高价值成果就地转化,其中承担“三项改革”任务的试点高校每年至少组织1场秦创原成果转化专场路演活动。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评价导向作用,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作为应用研究成果的主要评价指标;将技术交易合同金额、市场估值、市场占有率、重大工程或重点企业应用情况等作为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的主要评价指标,引导科研人员坚持“四个面向”强化科技攻关,产出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
四、引导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创办领办企业
各高校要通过考核奖励、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等多种方式,激励高校科研人员带成果、带技术、带团队创办领办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制度、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等政策措施,支持具备创业条件且创业意愿强烈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将不低于90%的转化净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参与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三项改革”的试点高校要充分利用政策红利,系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项政策有效衔接,形成合力,确保三年创办领办1000家科技型企业的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速推进大学科技园培育建设
综合类、理工类高校要按照制定的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落实,尚未启动建设的高校要于2022年底全面启动培育建设工作。各高校要聚焦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创业孵化、集聚资源、培育人才和协同创新等核心功能,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积极培育建设省级、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要紧抓秦创原建设重大机遇,积极与地方政府协同联动,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地方发展规划,争取地方政策、资金等支持。要加强与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合作,持续完善大学科技园孵化功能,为在园企业和项目提供专业化、集成化和高水平服务,引导支持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大学生入园创业。省教育厅将支持条件成熟的大学科技园建设秦创原陕西高校创业孵化基地,推动更多政、产、学、研、金、服等创新资源导入基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统筹各项工作。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主要领导作为重点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担起责任,组织科技、财务、国资、人事、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认真学习研究,统筹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文件要求。
(二)细化举措,扎实推动任务落实。各高校要聚焦重点任务,强化统筹,细化分工,紧盯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对于试点高校要聚焦“三项改革”和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两项工作研究制定操作性强、关键环节明晰、时间节点明确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改革要根据学校实际,可选择多院系多领域全面推进,也可以先期选择部分院系、实验室、研究中心进行试验,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三)加强宣传,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各高校要及时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公文平台等渠道向广大师生和科研人员传达政策信息,让广大教师、科研人员了解政策情况。同时,要加强对政策文件的解读,及时回应教师和科研人员关注关切,切实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准确传递政策内容。省教育厅将邀请专家开展讲座辅导并组织高校交流研讨,复制推广经验做法。
涉及“三项改革”和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应于5月31日(星期二)前将经学校党委会或校务会审议通过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公函形式报送省教育厅,电子版发送至kjc_snedu@126.com。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一校一策予以指导。
联系人:马永毅 电话:029—8866881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
附件
“三项改革”试点高校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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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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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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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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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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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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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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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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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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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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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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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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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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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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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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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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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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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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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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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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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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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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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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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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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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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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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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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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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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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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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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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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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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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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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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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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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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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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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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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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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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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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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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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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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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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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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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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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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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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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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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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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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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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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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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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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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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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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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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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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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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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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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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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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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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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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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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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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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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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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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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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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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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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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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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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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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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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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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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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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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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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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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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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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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45
|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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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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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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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49
|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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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
51
|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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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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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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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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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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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
57
|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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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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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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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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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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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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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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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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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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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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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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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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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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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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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
68
|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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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
70
|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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